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晏子谏杀烛邹
《晏子谏杀烛邹》注释
1
景公:姜姓,吕氏,名杵臼。春秋后期齐国国君,齐灵公之子,齐庄公之弟。
2
好:爱好,喜爱。
3
弋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,系着绳的箭,此处名词作动词。
4
烛邹:齐景公的一个臣仆。
5
主:掌管,主管,负责管理;也可翻译成“养”。
6
亡:丢失,逃跑,让……逃跑了,这里指让鸟逃走了。
7
诏:诏书,皇上的命令或文告。这里指下令。
8
数:历数;
9
是:这。
10
轻:轻视,以……为轻。
11
士:商、西周、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,读书人。
《晏子谏杀烛邹》赏析
这是一篇文言文。
本篇揭露当时的帝王统治者重鸟轻人的残暴本质,颂扬晏子的机智、正直与能言善辩。人与人交流需掌握适当技巧,在劝诫指正别人时也应做到趋利避害。劝阻他人也要讲究方法,有时应学会避其锋芒,反而会事半功倍。晏子不是直接劝阻,而是间接婉转地提醒齐景公杀了烛邹会影响他的声誉,从而使他改变了主意。